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鉴定证明
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学(身份证号 ),系我校 201 级 学院( 系)工 专业学生,学制 年。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 (合格/良好/优秀)。
该生__2018-2019__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 1 元(大写: 元整)。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 2018-2019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
所读院系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章)
2018 年 6 月29 日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学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