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提高医疗及护理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同意,由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8名护理人员(聘用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此次招聘由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阿克陶县纪委、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阿克陶县人社局联合实施。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人员“自愿、服从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考生民族,性别及户籍不限;
2.年龄在18-32周岁(2001年11月1日-1987年11月1日之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注册过的护士或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考试合格的人员(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心护理工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男护。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曾被开除公职不满5年或在我院辞职(离职)不满3年者;
4.参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服务项目,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和填写《2019年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政审表 》。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到阿克陶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在线报名网址:http://120.68.193.196:88/。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报名考试费95元(凡是自愿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费用后一律不予退还)。
7.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写《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登记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否则因停机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技能测试安排(具休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
证)。
1.笔试、操作考试内容:
①笔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内外妇儿护理、急救护理。
②技能操作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操作。
2.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为5-10分钟,各满分100分。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操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技能操作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初次体检后,体检不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阿克陶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知复检。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阿克陶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1日。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入闱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由考察对象填写《考察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报到,与阿克陶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阿克陶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工资待遇:中专3295元、大专4440元、本科5484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460元(以上工资待遇包括五险、大病医疗保险,另:营养费、夜班费、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另行计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纳入编制。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举报电话:0908-7655100
注:《政审表》请从报名网站上下载。
阿克陶县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