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经邓州市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的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70名,具体招聘名额及相关专业和条件要求见附表1(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报考语文、数学、教育学专业岗位的于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在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现场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其他专业报名参加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另行公示。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需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和在职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学历及专业: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专业及具体岗位需求见附表1。
年龄:本科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应聘岗位相符;拟录用职位的专业要求某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为该职位要求的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专业类别参考《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需求类别》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语文、数学、教育学专业岗位的于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在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现场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其他专业报名参加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另行公示。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携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2019年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个人简历、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或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网站下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由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邓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应聘语文、数学人员讲课内容为报考学科邓州现行高中第一册教材,课节面试现场由评委抽取;其他专业面试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邓州现行中职教材,课节面试现场由评委抽取。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面试评价表)。
评委小组将每场考生试讲成绩汇总,由评委组长签字后,根据面试成绩和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限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报到证、档案提交到人社部门,统一审查。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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