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本科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6000元。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哪两种模式?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
区别?
1.贷款办理地点不同:
前者是在学生所在高校办理,后者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借款合同的主体不同:
前者的借款人是借款学生本人,后者的借款人是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他们是共同借款人。
3.风险补偿金来源不同:
前者是由高校和财政共同承担,后者全部由财政承担。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市、区)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 被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流程
(1)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的贷款回执单,复核确认学生的贷款资格,完成回执录入、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
元。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高用身子员参肥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高校不予办理,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予以兜底
申请材料中心要求的相关材料
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的材料
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市、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 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和保管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三)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四)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