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申报和编制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实验实训等情况,结合本科审核评估等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要求如下:
1,拟招生专业为上级批准我校设置的本科和专科专业(包括新增专业);各学院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上报标准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本次未申报的专业不列入2021年招生计划。
2,本次报送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实际期望的到校人数填写,不考虑不报到的人数;标准班人数请填写符合本专业教学授课及实验安排等最合理的单独编班人数。
3,专业方向不得与现有高等教育专业代码库中的专业相同相近(参考附件2、3),专业方向若有调整变动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同专业名称不同方向的专业分别填写。
4,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科(中込会馆215房间),截止时间:3月9日下午17时,联系人:高彦卿,电话:62232992。
附件:
1. 2021年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样表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
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