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出现的实习与考研、就业等方面的矛盾,规范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请假制度,结合我院目前毕业实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法定节假日,实习生根据实习单位安排就地休息,若确须离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二、 实习生因病或因事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须经实习单位带教老师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一下须本人事先持相关证明(如疾病证明书)和书面申请,经实习组长签字后,报实习单位所在科室主任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实习生所在教研室指导老师同意并报团学办批准备案,未将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视作旷课。
2.请假手续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或电话形式均视为无效。
3.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请他人代办,不得事后补办,否则视为无效。特殊原因如患急性病或遇突发紧急事情可由实习组长代为办理。
4.实习生在请假期间,其人身和财产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三、 实习生考研复习请假制度
1.办理程序。准备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实习生在当年的11月15日前向所在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研室提出审批意见,报团学办批准备案。当年的12月下旬,教务办、团学办将会同各教研室对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进行检查,确认实习生考研情况是否属实。由实习指导老师通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请假时间。实习生考研请假从当年的12月1日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理论考试结束时间为止。
四、 实习生参加就业招聘(面试)请假制度
1.办理程序。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如果有意向性单位参加招聘或面试,可以凭借就业单位开出的就业试用函等证明材料向团学办(辅导员)提出请假申请,由团学办(辅导员)提出审批意见,报教务办批准备案;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如需参加招聘会,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团学办(辅导员)提出请假申请,由团学办(辅导员)提出审批意见,报教务办批准备案。由实习指导老师通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请假时间。实习生有意向性就业单位的请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实习生参加招聘会的请假时间最长为一周,且在实习期间请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 实习生报考公务员请假制度
1. 办理程序。实习生在实习过程报考公务员,需凭报考证明材料向团学办(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由团学办(辅导员)提出审批意见,报教务办批准备案。由实习指导老师通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请假时间。原则上批准一个月的考试复习时间。
六、 缺勤出理
1. 缺勤的认定:在实习时间内,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一天以6学时计算。
2. 缺勤的处理:
1) 10学时以下者,给予通报批评;
2) 11—1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 16—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 21—3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 3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 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 请、销假办法
1. 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所在实习单位带教医生处,并办好各项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2. 假期到期应按时返回所在地教学基地,并及时到带教老师处销假,逾期按缺勤处理。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