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是教务管理工作平台,通过对人才培养方案、学籍、教室、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成绩等教学信息的数据整合实现教务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为更好地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保证教务信息的客观性、完整性,防止信息数据的丢失、更改或损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教务管理系统包括13个管理模块和5个师生网络服务。管理模块为:教学计划、用户、基础数据、报到注册、学籍、成绩、毕业审核、排课、选课、考务、教材征订、师资、教学评估管理等,师生网络服务依次为教师成绩报送、评教、学籍查询、教学计划查询、成绩查询等。
第二章 账号管理
第一条 教务管理系统账号按权限分为系统管理员、教务处各相关岗位人员、教学秘书、教师、学生等类型。系统管理员拥有分配教务管理系统中各模块和网络服务功能的权限。
第二条 系统管理员帐号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拥有教务管理系统操作的最高权限,其对重要信息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依据和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条 教务处各相关岗位人员帐号拥有负责模块下各类操作的最高权限。
第四条 教学秘书帐号在给定的权限下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负责相关模块的教务处岗位人员或系统管理员。
第五条 教师、学生帐号在浏览器中登陆进行相关教学数据操作,如有疑问向所在院(部)教务办咨询。
第六条 各类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帐号。
第七条 凡已毕业学生、转学、退学以及退休教职员工,教务处将对其账号使用权进行处理。
第三章 系统管理员权限
第八条 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安全维护、应用研发、使用培训。
第九条 负责用户帐号和权限管理,各类用户帐号的申请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领导同意。
第十条 负责基础数据管理模块(含课程库)数据维护和更新,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其中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等信息以各相关教学单位提供数据为准,班级信息以学生处提供数据为准,教师信息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 负责定期做好系统数据的热备份与冷备份,确保系统数据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 各模块管理人员权限
第十二条 教学计划模块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管理,教务处根据培养方案生成学期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第十三条 报到注册模块由学生处管理,实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制、院(部)报到注册制和学生缴费注册制相结合。
第十四条 学籍模块由学生处管理,由注册模块生成学生基本信息,并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学籍异动的更新。
第十五条 排课模块由各教学单位管理,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排课,生成、打印班级课表、教室课表、教师课表,处理个别专业课程选课、退补选,打印学生选课清单,办理调停课等。
第十六条 考试管理模块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管理,教务处负责从选课模块接收本学期课程考核数据;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确定本学期考核课程和考核学生名单,并及时完成考核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的安排。
第十七条 成绩管理模块由教务处教务管理员管理,负责组织教师网上成绩录入和学生网上成绩查询,并做好成绩统计、分析和归档。
第十八条 教学评价系统由教务处教务管理员管理,组织制定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方案,对参评信息进行分析、统计,确定教师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九条 教材系统由教务处教务管理员管理,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网上订购教材、确定应购教材数目等工作。
第二十条 教学秘书在各模块教务管理员的指导下,及时完成本院(部)各个模块数据的录入、整理、统计、分析、查询、打印、归档等业务。
第二十一条 辅导员负责本院学生分班、报到注册,同时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成绩查询、学生评教等活动;学生处负责学籍异动学生的系统操作处理。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各类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经发现数据不一致、不正确,将参照《南阳理工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责任人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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