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本科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规范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现有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本质量标准。
第二条 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是学校进行评教、评学、评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三条 备课
(一)教材选用科学、适用,配备齐全。
(二)讲稿和教案齐全、清晰、翔实。
(三)教学进度计划完整,课时及内容安排科学、合理。
(四)教学手段选用适当。
第四条 课堂教学
(一)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计划。
(二)基本概念清晰,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三)教学方法灵活,因材施教。
(四)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
(五)不随意调停课。
(六)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课堂气氛浓厚,师生交流好。
第五条 辅导答疑
(一)每周或每章随堂安排一至二次辅导答疑。
(二)辅导答疑时,教师不得指定复习范围,泄露试题内容。
(三)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教学辅导答疑。
第六条 作业
(一)作业量适中,且在教学过程中均匀分布。
(二)紧扣教学内容,难度适中。
(三)自然班级学生作业应全部批改,基础课每班至少批改二分之一。
(四)作业批改及时,并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记入,记载清晰规范。
第七条 考核
(一)试题覆盖所学内容,重点难点突出,难度适中。通识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建立试题(卷)库。
(二)试卷批改认真、规范,每道题均有小分,统分准确。
(三)成绩登记表填写规范、准确。
(四)成绩分析全面、科学、合理。
第三章 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八条 教学文件
(一)有完善的实验教学大纲,并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实际情况,科学可行。
(二)选用统编教材或自编的实验指导书。
(三)有实验课表和实验安排表,实验开设率达到90%以上。
(四)演示性、验证性、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比率合理。
第九条 教学准备
(一)教案、讲稿齐全,内容明确,讲解要点、重点突出。
(二)实验场地整洁,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实验材料准备充分;实验指导教师对仪器设备状态清楚;有安全措施。
(三)实验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并按规定组数开出实验。
第十条 实验授课
(一)实验内容
1、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
2、讲清楚实验目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3、实验内容完整、充实,讲课与实验操作时间分配合理;
4、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
(二)教学方法
1、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
2、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
3、能及时排除仪器设备故障;
4、遵循启发式教学原则。
(三)课堂管理
1、维护好仪器设备;
2、保障安全;
3、认真做好原始实验数据检查,严格执行原始记录签字制度。
(四)达到实验教学目标并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使学生初步掌握实验原理及操作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对实验现象的分析能力,促进实际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发展。
第十一条 实验指导
(一)根据学生实验情况,定期进行实验指导。
(二)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 实验报告
(一)实验教学结束后学生撰写有实验报告。
(二)实验报告批改及时、认真、无错漏,批改率100%。
(三)实验报告成绩均认真记载,清晰规范。
第十三条 实验考核
(一)考核内容包括实验态度、动手能力、实验报告等。其中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能够检测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评分标准。
(二)批改认真、规范,每道题均有小分,核分准确。
(三)试验考核成绩登记填写规范、准确。
第四章 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实习(实训)准备
(一)实习(实训)以下简称为实习。
(二)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有详实的实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
(三)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规范准确地填写实习任务书。
第十五条 实习指导
(一)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实习活动,并根据学生实习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实习指导教师能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帮助学生根据职业道德要求安全开展实习活动。
(二)实习指导教师能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擅自放假,不越权准假。
(三)实习指导教师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教师联系,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公正、科学、准确地对实习工作做出成绩评定。
(四)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填写实习总结表报院(部)存档。
第十六条 学生实习
(一)在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要求进行实习。
(二)虚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严格按照实习方案展开实习,按时完成实习作业。
(三)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擅离实习岗位。
(四)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老师批阅。
第十七条 实习考核
(一)考核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二)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评阅实习报告等方式进行。
(三)实习成绩应结合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实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章 课程设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十八条 教学条件
(一)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设计大纲;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二)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
第十九条 组织管理
(一)选题
1、课程设计课题安排合理;
2、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工程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课题深广度、工作量适中,难易适当。
(二)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检查与总结,撰写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第二十条 教学过程
(一)指导方法科学合理;积极开展资料收集,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课程设计。
(二)有详细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并认真落实。
(三)独立完成课程设计。
第二十一条 教学效果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课程设计。
(二)课程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资料收集、加工、分析、综合的水平高。
(三)实验方案合理、实据可靠、数模建立正确;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四)图纸规范、符合标准、工艺可行、结构合理。
(五)正确进行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六)课程设计说明书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符合技术要求、撰写规范。
第二十二条 成绩考核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设计方案、说明书、图纸、程序、作品的完成质量,创新与发挥情况,答辩情况等,对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成绩评定严格、规范;评定成绩与学生课程设计的实际水平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资料归档
课程设计相关资料由院(部)存档。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二十四条 教学条件
(一)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指导书;有周密可行的工作计划;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第二十五条 组织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双向选择,合理安排;
(二)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和开展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检查与总结,撰写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第二十六条 教学过程
(一)指导方法科学合理;积极开展资料收集工作,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学生能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勤奋钻研业务,尊师互助,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七条 教学效果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二)开题报告撰写质量高;设计(论文)方案论证充分;资料收集、加工、分析、综合的水平高。
(三)实验方案合理、数据可靠、数模建立正确;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五)外文资料翻译和论文摘要达到规定要求。
(六)正确进行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七)毕业设计说明书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符合技术要求、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论点正确、深刻、有新意;论据真实、典型、充分,有针对性和较强的说服力,语言准确、流畅;思路清晰、观点明确、结构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能力强、撰写规范。理工科字数不少于8000字,文科不少于10000字。
(八)答辩时条理清晰、流畅、正确。
第二十八条 成绩评定
(一)答辩委员会(小组)组成结构合理,专业性强,有权威性。
(二)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经答辩委员会评阅。
(三)现场答辩
1、有规范的答辩程序;
2、答辩记录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由院(部)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质量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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