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2010、2012、2014、2016
中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说明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背景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留给全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及世界各国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如何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的中医药学遗产,并不断发扬光大,使之更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是我国医药学教育的重要任务。中药学专业是最具我国特色的本科生专业之一,也是当前倍受社会欢迎的本科生专业。在我国多所中医院校及两所独立的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和沈阳药科大学均设有中药学院或中药系。该专业目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药学、中医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质量评价、制剂制备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但在我国新药研究必将实现由仿制新药向创制新药的转变以及我国实施“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的新形势下,传统的中药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科技部最近启动了“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其研究目标和有关的研究内容更是对中药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
(1)以学生为中心原则
在人才培养环节设计时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教学活动中始终学生放在“中心位置”,着重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积极建构自主学习平台,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强化学生的创新和协作等能力,努力培养学生解决职业问题的能力。在培养方案中适度控制必修课程比例,丰富选修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尔雅课堂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课,满足职业岗位对人才综合能力的要求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
(2)OBE原则
遵循“OBE”(从人才培养目标回溯设计和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理念和供给侧改革的工作思路,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各模块、各环节,着力培养学生面向职业岗位的实践能力,建立培养目标与 学生毕业要求之间的逻辑关系、毕业要求达成与课程(或环节)之间的对应关系,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3)实践能力培养原则
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体现“全员教育”原则,突出“实践能力第一”的教学理念,推动学校实验教学与企业集中实践的有机结合,构建“课内实验、综合实训、企业实习”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注重把学以致用、学有所用贯穿到所有课程规划中。
(4)广泛利益方参与原则
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和学生个性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论证、评价的过程中,积极吸纳行业专家、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学生、家长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机制。同时,积极引入行业教育资源,院校协同构建理论与实践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协同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指导。
教学时数、理论和实践环节比例、课程模块、毕业要求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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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2014 |
2016 |
学分 |
176 |
176 |
187 |
教学时数和毕业要求学时 |
2496+25周 |
2496+25周 |
2480+44周 |
理论和实践环节比例 |
63.9:36.1 |
63.1:36.9 |
58.7:41.3 |
课程模块 |
通识平台课程、 专业平台课程、 专业方向模块、 课程素质拓展模块课程 |
通识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素质拓展模块课程 |
通识平台课程、 专业平台课程、 专业方向模块、 课程素质拓展模块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