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理工学院职称初定办法》(南理工字〔2023〕46号)文件精神,学校进行2023年度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初定讲师职称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2023年博士初认定讲师职称汇总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1日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403室职称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rsc01@nyist.edu.cn)。
一、报送材料清单:
1.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定表一式三份。
5.个人业务总结1份。
二、要求
1.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46/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业务专栏→人才评价开发(职称)→→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提交,并按要求打印初定表(一式三份)。所录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客观、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出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责任追究。
2.2023年博士初认定讲师职称汇总表报送后,开通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账号和密码。
3.网报完成后将报送清单中要求的所有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将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职称、联系电话标示于档案袋上,于2023年6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4.交材料的同时缴纳评审费150元(豫价费字〔1997〕180号)。申报人员到下面指定银行交款(需备注职称评审费)后,凭缴款单到校财务处兑换收据。报送材料时同时出示交费收据。
名称:南阳理工学院
账号:4100154131005000226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工南支行
附件:2023年第一批博士初定讲师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