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及南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具体部署,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文明消费、依法消费、维权消费的意识,结合我校普法宣传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全面推进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使“法律与服务”深入人心,营造一个公平、法治、诚信校园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共促消费公平”。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5日。
四、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意识、深入法律实践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五、活动内容
1.3月15日,依法治校办公室与范蠡商学院在东南校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彩页、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消费维权案例进行宣传,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参观学习。
2.各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知识宣传,通过组织主题班会、讨论会、知识竞赛、讲述维权案例、线上法治宣传等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3.各单位自行下载“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资料(见附件),利用两微一端、钉钉群、工作群、朋友圈等,推送消费者权益普法教育学习资料,引导干部师生深入了解有关维护消费权益的法律知识。
4.请各学院积极邀请我校法律顾问和专业老师开展法治讲座。我校的法律顾问和专业老师是:王玉国副教授、赵青东律师、冀明武博士、钱凯博士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干部师生的普法教育。把学习法律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报依法治校办公室(行政楼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06476276@qq.com。
附件:1.《3.15消费者权益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手册资料》
2.《聚焦“3·15”大学生维权普法知识》
依法治校办公室 范蠡商学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