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7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毕业生毕业成绩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审核标准与毕业最低学分设置
(一)毕业审核标准
1.
总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
2.
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3.
公共选修课所修课程中至少修读《音乐鉴赏》或《美术鉴赏》中的一门课程,音乐学院各专业必须修读《美术鉴赏》课程,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必须修读《音乐鉴赏》课程。
4.
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四模块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设置毕业最低学分
5
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各专业均以2012版培养方案为准,五年制专业以2011版培养方案为准)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子系统”模块中审核各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并完成各模块最低学分的调整,确保与培养方案一致,以免影响毕业生成绩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学籍子系统→毕业处理→毕业规定→主修毕业规定→按专业设置毕业学分要求模板(主修毕业)
点选“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模板”、“院(系)部、模板类别”、检索、“未对应到相应专业的模板(选定本专业学分)、拉下。依次类推。
若在以上“未对应到相应专业的模板(选定本专业学分)”中没有本专业学分,需增加选项,步骤: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学籍子系统→毕业处理→毕业规定→毕业规定模块→设置毕业学分要求模块,双击右边选项、点选“新增”、右下方填学分、保存。
再按以上设置毕业最低学分具体步骤操作。
二、教学单位成绩审核
5
月19日(第十三周周五)前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毕业生除毕业学期外以往学期成绩审核;
5
月23日(第十四周周二)前根据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毕业学期成绩审核,并填写《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附件1),《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17届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附件2)。本学期仍选修公选课的毕业生可在第二批成绩审核时处理。
三、毕业设计(论文)与公共选修课成绩处理
6
月1日(第十五周周四)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答辩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6月2日(第十五周周五)前公共选修课承担教师完成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四、毕业生成绩审核方法
(一)各模块毕业标准审核查询
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查看、打印各模块、总学分毕业要求具体流程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学籍子系统→毕业处理→毕业规定→主修毕业规定→按专业查看毕业规定(主修毕业)。
(二)各模块实际获得学分审核流程
1.
各模块获得学分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成绩分析→分行政班级按学生查看学业进展(有效)→点选“年级”、“入学以来”、“院(系)/部、专业、班级”查看毕业年级、班级每个学生修读与获得学分情况。
2.
不及格课程/环节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成绩分析→统计考试未通过情况[有效](或者查看考试未通过情况[有效])→点选“年级”、“院(系)/部、专业、班级”、“入学以来”查看毕业年级、班级每个学生不及格课程/环节情况。
3.
《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审核流程步骤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成绩查询→分行政班级按学年/学期查看成绩[有效],点选“年级、列选课程/环节类别(公共/任选课)、入学以来、院(系)部、专业、行政班级”,检索,逐个查看学生“音乐鉴赏”及“美术鉴赏”成绩修读情况。
4.
专科毕业生成绩审核
专科毕业生必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必须合格,审核流程参照上述方法。
5.
学校离校系统审核流程步骤如下:
学校主页→离校系统→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操作,以上4步骤中成绩审核已通过的学生逐一点击“同意”,未通过者不操作。
(三)成绩审核实施方法
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一种情况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
1.
经核实,“各专业学生学业进展情况”数据中各模块获得学分或总学分低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与专业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之和),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2.
“各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环节情况”数据中存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模块的不及格课程时,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3.
《音乐鉴赏》、《美术鉴赏》修读情况数据中如无某学生相应修读信息,或有修读信息但不通过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如存在重复修读情况,需在公共选修模块中减去重复修读学分,减去后如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学分,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五、成绩审核结果报送与公布
5
月26日(第十四周周五)18:00点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一批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在学校离校系统完成审批情况,6月5日(第十六周周一)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6
月9日(第十六周周五)18:00点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二批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17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陈沛金,电话:62073882),6月12日(第十七周周一)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六、毕业生成绩单
毕业生成绩单一式四份(一份学生档案用,一份留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存档,二份学校存档,按专业、班级排序),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盖章后按下表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报送时间
|
院(部)
|
6
月14日
|
8
:00—10:00
|
体育、数学、建规
|
10
:00-12:00
|
外语、音乐
|
15
:00-17:00
|
文法、电商
|
17
:00—19:00
|
生化、经管
|
6
月15日
|
8
:00—10:00
|
机电、电子
|
10
:00—12:00
|
土木、计科
|
6
月16日
|
8
:00—12:00
|
艺术、师范
|
15
:00—19:00
|
软件、国医
|
七、其它
个别存在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成绩,若无法利用系统进行成绩审核,由教学单位参照培养方案和学生纸质成绩单进行审核,并随第一批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6月6日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负责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联合办学(未进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制定成绩审核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成绩审核,毕业生成绩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方案要有依据,确保毕业成绩审核质量)。
教 教务处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