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提升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相关活动的通知》(豫消安办〔2024〕29 号)要求,学校将大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消防安全实训演练,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内容如下:
一、认真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35部火灾案例警示片(https://pan.baidu.com/s/1TbowZ7um7Vugm6jfwLEoDA;提取码:1234)。校内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通过建立专栏、专题、视频展播专区等,面向全校师生宣传火灾案例,科普消防安全知识。校内四个微型消防站全面开放接受师生预约体验,并组织义务消防员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置流动宣传站(点),通过发放消防宣传单、播放警示片、张贴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实训演练。各单位要坚持从实战出发,随机设置火情,每月25日集中组织开展全员参与、全过程模拟的实战演练,通过“出真水、灭真火”的方式,教育引导单位师生学习使用掌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应急避险常识,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要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以及夜间、节日期间的培训演练和防火巡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高效处置和组织人员疏散。要结合演练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各个要素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三、集中通报突出火灾隐患。校防火办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违规留宿住人、违规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行为,每月25日集中通报一批火灾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强化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
四、固化落实常态警示教育机制。校内各单位要加大对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的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切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培训演练活动,使“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制度深入人心,形成“规定动作”“肌肉记忆”。
五、加强信息报送。校内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月报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月报表》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安全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督办落实。 联系人:刘涛,手机:13803779727。
附件:《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月报表》
校防火办
2024年9月2日